不安抗辯權何時能成立

導讀:
不安抗辯權何時能成立1、須雙務合同當事人方應先履行義務。不安抗辯權產生基礎乃是雙務合同當事人義務具有牽連性在單務合同中不可能存在不安抗辯權。如果先履行義務方已經履行了義務即使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情事發生先履行方只能通過違約請求保護其權益不能主張不安抗辯權。如果發生在合同有效訂立之前則般適用欺詐或錯誤等規則以保護方當事人利益沒有必要主張不安抗辯權。那么不安抗辯權何時能成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安抗辯權何時能成立1、須雙務合同當事人方應先履行義務。不安抗辯權產生基礎乃是雙務合同當事人義務具有牽連性在單務合同中不可能存在不安抗辯權。如果先履行義務方已經履行了義務即使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情事發生先履行方只能通過違約請求保護其權益不能主張不安抗辯權。如果發生在合同有效訂立之前則般適用欺詐或錯誤等規則以保護方當事人利益沒有必要主張不安抗辯權。關于不安抗辯權何時能成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安抗辯權何時能成立
1、須雙務合同當事人方應先履行義務。不安抗辯權產生基礎乃是雙務合同當事人義務具有牽連性在單務合同中不可能存在不安抗辯權。雖是雙務合同但雙方義務應當同時履行則僅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存在可能而不可能產生不安抗辯權。
2、須先履行方尚未履行義務。不安抗辯權制度目的在于對抗后履行方的履行請求免除先履行方可能的違約責任(不安抗辯權的正確行使發生違約責任的阻卻)以保護先履行方當事人的利益意在消極對抗。如果先履行義務方已經履行了義務即使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情事發生先履行方只能通過違約請求保護其權益不能主張不安抗辯權。
3、須后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
4、須后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發生在合同訂立以后。如果發生在合同有效訂立之前則般適用欺詐或錯誤等規則以保護方當事人利益沒有必要主張不安抗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