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道路事故成因無法查明的案件能否出具事故證明

導讀:
對于道路事故成因無法查明的案件能否出具事故證明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條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那么對于道路事故成因無法查明的案件能否出具事故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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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道路事故成因無法查明的案件能否出具事故證明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條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