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內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那么幾日內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關于幾日內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幾日內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做出復核結論。
二、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