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保證的訴訟時效中止條件是什么?

導讀:
在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從債務訴訟時效也隨之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時效中斷可發(fā)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fā)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2、法定事由不同。綜上所述,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保證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如果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發(fā)生糾紛,走法律程序的話,要在規(guī)定時效內提出訴求。當然,時效也可能會中止,當主債務合同時效中止,連帶保證一并中止時效。那么連帶保證的訴訟時效中止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從債務訴訟時效也隨之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時效中斷可發(fā)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fā)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2、法定事由不同。綜上所述,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保證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如果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發(fā)生糾紛,走法律程序的話,要在規(guī)定時效內提出訴求。當然,時效也可能會中止,當主債務合同時效中止,連帶保證一并中止時效。關于連帶保證的訴訟時效中止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連帶保證的訴訟時效中止條件是什么?
在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從債務訴訟時效也隨之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二、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qū)別是什么?
1、發(fā)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fā)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fā)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后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fā)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有哪些?
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2、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3、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綜上所述,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保證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如果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發(fā)生糾紛,走法律程序的話,要在規(guī)定時效內提出訴求。當然,時效也可能會中止,當主債務合同時效中止,連帶保證一并中止時效。之后恢復后,應當重新開始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