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保護與法人格否認

導讀:
股東在嚴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項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實現自己的利益目標,并將投資風險合理地轉移給公司的債權人。但是,法律要求股東不得在享受有限責任特權的同時濫用公司人格,謀取不法利益,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出資人利用公司形式從事經營,實際上是利用股東有限責任的屏障,將股東與公司的債權人分離,公司的股東不必為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因此,為了維護和完善公司法人制度,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應當建立公司人格否認制度。那么債權人保護與法人格否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東在嚴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項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實現自己的利益目標,并將投資風險合理地轉移給公司的債權人。但是,法律要求股東不得在享受有限責任特權的同時濫用公司人格,謀取不法利益,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出資人利用公司形式從事經營,實際上是利用股東有限責任的屏障,將股東與公司的債權人分離,公司的股東不必為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因此,為了維護和完善公司法人制度,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應當建立公司人格否認制度。關于債權人保護與法人格否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2005年修訂的公司法第3條確立了公司人格獨立制度,第20條確立了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公司人格否認與公司人格獨立共同構成我國體系嚴謹的公司法人制度。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設計,基于公司出資人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平衡,規定公司應當具有獨立財產,股東必須履行出資義務,通過正當程序行使權利。股東在嚴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項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實現自己的利益目標,并將投資風險合理地轉移給公司的債權人。法律原則上維護公司獨立人格,阻止公司債權人直索公司股東的責任。但是,法律要求股東不得在享受有限責任特權的同時濫用公司人格,謀取不法利益,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所以規定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作為對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補充和完善,由此確立公司法人制度中出資人和債權人的利益平衡體系。
一、公司人格否認是對法人制度的維護
公司的獨立人格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是現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石。從經濟的角度講,創設公司法人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勵投資,發展經濟。公司的獨立人格和股東的有限責任,以低廉的成本解決有限的多種資源的配置,通過對資本、土地、原料、勞力或者技術等各種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從法律的角度講,公司法人制度是股東為降低投資風險、謀求經濟利益的工具。出資人因其出資而取得股東權利,股東利用公司形式的目的在于公司可以其獨立人格進行經營,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同時又可以利用公司獨立人格把股東的責任限于自己的出資以內,以避免經營風險并使自己的損失最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