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找債務人的有效資產?

導讀:
查找、掌握借款人、擔保人等債務人的財產,尤其是有效資產是訴訟清收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是決定訴訟成效的最關鍵因素之一。掌握和控制了債務人的有效資產就意味著掌握了訴訟的主動權,是迫使債務人接受債務(貸款)重組、以物抵債、訴訟或執(zhí)行和解的最重要的砝碼和殺手锏。如果不掌握債務人的有效資產,所得到的訴訟結果只能是一紙法律白條。在訴訟清收活動中,全面查找債務人財產也是訴訟終結前盡職調查的要求。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那么如何查找債務人的有效資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查找、掌握借款人、擔保人等債務人的財產,尤其是有效資產是訴訟清收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是決定訴訟成效的最關鍵因素之一。掌握和控制了債務人的有效資產就意味著掌握了訴訟的主動權,是迫使債務人接受債務(貸款)重組、以物抵債、訴訟或執(zhí)行和解的最重要的砝碼和殺手锏。如果不掌握債務人的有效資產,所得到的訴訟結果只能是一紙法律白條。在訴訟清收活動中,全面查找債務人財產也是訴訟終結前盡職調查的要求。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關于如何查找債務人的有效資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時候債權人問到債務人還錢,但債務人卻以自己沒錢為由而拒絕歸還借款。就債權人而言,這樣肯定是不行的,可是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若此時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討債的話,就需要先查清楚債務人究竟還有多少財產,具體財產在哪里。那么如何查找債務人的有效資產?
查找、掌握借款人、擔保人等債務人的財產,尤其是有效資產(既債務人所擁有的能夠變現用以償還到期債務的資產)是訴訟清收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是決定訴訟成效的最關鍵因素之一。掌握和控制了債務人的有效資產就意味著掌握了訴訟的主動權,是迫使債務人接受債務(貸款)重組、以物抵債、訴訟或執(zhí)行和解的最重要的砝碼和殺手锏。如果不掌握債務人的有效資產,所得到的訴訟結果只能是一紙法律白條。
對債務人有效資產的查找,應當貫穿于整個授信過程中,包括授信前、授信中、逾期后的非訴訟催收、訴前準備、訴訟中、執(zhí)行中等授信和風險管理的全過程。
在授信前、時,銀行要求債務人準確填寫申報主要財產清單,信貸人員、盡職調查人員應認真逐項核實債務人主要資產清單,包括財產來源的合法性、權利證書的真實性、財產存放位置、是否設置抵質押、變現能力及變現價值等,并在貸后檢查中及時了解和調查債務人有效資產的變動情況,將有關情況詳細記錄在案,這樣銀行就能對債務人的清償能力即時了解,為今后的清收活動提供有效的支持。在訴訟清收活動中,全面查找債務人財產也是訴訟終結前盡職調查的要求。
債權人能扣押債務人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例如:運輸合同中托運人不交運費;加工承攬合同中定作產品的人不交加工費,承運人和加工人作為債權人就可依法扣押托運的物品或定作物,以敦促債務人交付有關費用,如果債務人仍不交付超過規(guī)定期限的,承運人和加工人就可以依法以扣押的財產折價或以變賣扣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償還,這即民法上的留置權。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yōu)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余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