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伙中合伙人如何進行債務承擔?

導讀:
個人合伙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經濟組織形式。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律原則,個人合伙中,合伙人之間對利潤分配比例和債務承擔比例不一致的約定原則上應當有效。此外,這種約定在一種情況下會失效或是部分失效,即合伙人對合伙虧損有過錯的情況下,依據《民通意見》第四十七條,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在此情況下,合伙人之間債務承擔比例的內部約定會失效或是部分失效。那么個人合伙中合伙人如何進行債務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人合伙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經濟組織形式。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律原則,個人合伙中,合伙人之間對利潤分配比例和債務承擔比例不一致的約定原則上應當有效。此外,這種約定在一種情況下會失效或是部分失效,即合伙人對合伙虧損有過錯的情況下,依據《民通意見》第四十七條,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在此情況下,合伙人之間債務承擔比例的內部約定會失效或是部分失效。關于個人合伙中合伙人如何進行債務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人合伙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經濟組織形式。個人合伙不同于合伙企業,個人合伙憑借其易啟動、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分散風險等優勢,在民間經營者,尤其是剛剛起步的經營者中廣受歡迎,并常見于朋友、親屬等具有一定信任基礎的公民之間。同時,正由于這些特點,也導致了個人合伙易出現約定不明確、運營松散、財務不規范等問題,而對此進行調整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比較抽象、籠統,因而引發了許多糾紛,因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問題引發的糾紛尤為突出。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個人合伙中合伙人如何進行債務承擔?
個人合伙中合伙人如何進行債務承擔?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民通意見》)第四十七條規定,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
但是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因此,在個人合伙中,合伙人首先依據合伙協議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協議未約定債務承擔比例的,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協議既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也未約定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
此外,需要強調地是,合伙人對債務承擔比例的約定不得對抗債權人,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對外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合伙中合伙人利潤分與債務承擔比例分配
依據上述《民法通則》第三十一條、《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民通意見》第三十七條可見,個人合伙的利潤分配以及對內的債務承擔原則上均以約定優先。此外,參照《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即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原則上優先按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
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律原則,個人合伙中,合伙人之間對利潤分配比例和債務承擔比例不一致的約定原則上應當有效。同時需要注意,合伙人對債務承擔比例的約定不得對抗債權人,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對外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這種約定在一種情況下會失效或是部分失效,即合伙人對合伙虧損有過錯的情況下,依據《民通意見》第四十七條,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在此情況下,合伙人之間債務承擔比例的內部約定會失效或是部分失效。
朋友合伙比陌生人合伙更需明確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問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出現糾紛的時候無所適從,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主要提供物業費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網貸催收,小貸逾期催收,民間借款產生的借條欠條催收等服務,平臺有專業的催款律師和催收公司入駐,大數據催收工具輔助催收,合法為債權人和債權企業清理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