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擔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導讀:
擔保合同的生效,根據其生效要件不同,可分為擔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擔保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否則,根據《擔保法解釋》第六條的規定,該保證合同無效。那么對于擔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的生效,根據其生效要件不同,可分為擔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擔保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否則,根據《擔保法解釋》第六條的規定,該保證合同無效。關于對于擔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的生效,根據其生效要件不同,可分為擔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擔保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下面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一般要件
擔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擔保合同發生完備的法律效力而應當具備的法律條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斷合同是否具備法律效力的標準。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了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擔保合同作為一種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為,也應當具備《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民事行為有效的條件。
二、特殊要件
一般說來,擔保合同具備《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所規定的條件時,依法成立的擔保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下列擔保合同需具備特殊要件方能生效:
1、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由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保證合同,應當報國務院批準。否則,根據《擔保法解釋》第六條的規定,該保證合同無效。
2、抵押合同
依照《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包括城市房地產或者鄉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航空器、船舶、林木、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的抵押都應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質押合同
依照《擔保法》第六十四條、第七十六條規定,質押合同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依照《擔保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須向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定金合同
《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但對借款合同而言,不適用定金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