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以及反擔保法律規定

導讀:
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根據法律規定,已經成立的合同要產生當事人預期的后果,就必須滿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擔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2、履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手續。那么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以及反擔保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根據法律規定,已經成立的合同要產生當事人預期的后果,就必須滿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擔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2、履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手續。關于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以及反擔保法律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的設定,固然為本不算簡單的債權債務關系及擔保關系又增加了若干鏈條與環節,使得有關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更為復雜,但反擔保決非主觀臆造的徒勞無益的繁瑣機制,而是現實經濟生活的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那么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以及反擔保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呢?針對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反擔保合同生效要件
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已經成立的合同要產生當事人預期的后果,就必須滿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擔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2、履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手續。
3、擔保合同的當事人締約時須有相應的締約能力;
4、擔保合同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范及社會公共利益;
反擔保法律規定
所謂反擔保,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債務人應第三人的要求為第三人所提供的擔保。其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
(一)反擔保有效成立的條件
根據《擔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反擔保的成立須具備下列幾個條件:
1、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
因反擔保依附于擔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方能成立;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移交占有的,應當辦理登記或轉交占有手續。
(二)反擔保的擔保方式
反擔保的擔保方式有求償保證、求償抵押、求償質押三種:
1、求償抵押,是指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
2、求償保證,是指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和信譽確保第三人對債務人追償權的實現所提供的擔保;
3、求償質押,是指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第三人占有,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