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業能否對外擔保

導讀:
有限合伙企業是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但需要合伙協議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企業對外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或僅經董事會決議的,對外簽署的擔保合同仍構成無權代表。企業要求擔保申請人提供反擔保的,還應當對與反擔保有關的資產狀況進行評估。對于審批人超越權限審批的擔保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那么有限合伙企業能否對外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限合伙企業是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但需要合伙協議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企業對外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或僅經董事會決議的,對外簽署的擔保合同仍構成無權代表。企業要求擔保申請人提供反擔保的,還應當對與反擔保有關的資產狀況進行評估。對于審批人超越權限審批的擔保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關于有限合伙企業能否對外擔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些金融機構在向他人借款時,不僅要求以物作抵押,而且要求以人或公司作擔保,這樣比較保險,畢竟現在欠債的人確實是真的欠債了。這么多,不過也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擔保,那么有限合伙企業可以對外擔保嗎?對此小編為大家具體闡述。
有限合伙企業是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但需要合伙協議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
企業對外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是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或僅經董事會決議的,對外簽署的擔保合同仍構成無權代表。
二是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由公司章程規定;章程未作規定的,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都可以;章程規定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提供擔保構成無權代表。
三、企業在對外擔保的時候應該如何避免風險
(2)擔保申請人的資信狀況,一般包括:基本情況、資產質量、經營情況、償債能力、盈利水平、信用程度、行業前景等。
(3)擔保申請人用于擔保和第三方擔保的資產狀況及其權利歸屬。
(4)企業要求擔保申請人提供反擔保的,還應當對與反擔保有關的資產狀況進行評估。
經辦人員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員的批準意見辦理擔保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權限審批的擔保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