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實施的措施及實現擔保的條件

導讀: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物權以外的可讓與的財產權為標的,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及有關解釋細則規定,以該財產或財產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①須原始擔保的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實際承擔了擔保責任,擔保人因承擔了擔保責任而取得了對債務人的追償權。②債務人屆期沒有對擔保人因承擔擔保責任所受的損失予以償付。那么反擔保實施的措施及實現擔保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物權以外的可讓與的財產權為標的,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及有關解釋細則規定,以該財產或財產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①須原始擔保的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實際承擔了擔保責任,擔保人因承擔了擔保責任而取得了對債務人的追償權。②債務人屆期沒有對擔保人因承擔擔保責任所受的損失予以償付。關于反擔保實施的措施及實現擔保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債務形式存在的經濟聯系日益頻繁。擔保機構對申請為其提供擔保的企業,要求申請企業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企業或個人的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擔保機構根據企業和項目的實際情況,可采用一種或幾種反擔保措施。
1、保證
保證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旅行作擔保,由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
2、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獲第三人以其確定的不動產或動產不轉移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券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按照擔保法及有關解釋細則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
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物權以外的可讓與的財產權為標的,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及有關解釋細則規定,以該財產或財產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保證金
保證金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合同雙方當事人所約定的一定數額的現金存入保證人所指定的賬戶,由保證人占有作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導致保證人代為償還債務后,保證人可以以該筆現金優先受償。
①須原始擔保的擔保人依照擔保合同實際承擔了擔保責任,擔保人因承擔了擔保責任而取得了對債務人的追償權。
②債務人屆期沒有對擔保人因承擔擔保責任所受的損失予以償付。
③反擔保合同有效。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前提是主合同和擔保合同有效,因而主合同和擔保合同有效不必成為反擔保實現的條件。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