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有什么區別

導讀:
而按揭貸款卻只能用以購房。如在工程驗收、竣工前樓宇遭到毀壞,開發商應將所得交按揭權人處理,按揭人與按揭權人對按揭樓宇的滅失、毀損不承擔責任。那么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按揭貸款卻只能用以購房。如在工程驗收、竣工前樓宇遭到毀壞,開發商應將所得交按揭權人處理,按揭人與按揭權人對按揭樓宇的滅失、毀損不承擔責任。關于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有什么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
抵押關系中,若債務人即抵押人,則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而按揭關系中,最少應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按揭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原房地產開發商)
2、先期條件不同
買方要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必須先期向貸款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存款,一定時間后,才能向該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并且,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卻只能用以購房。
3、設立方式不同
抵押權的設立,一般通過限制抵押人所有權,交房地產標的物的價值支配權轉留給被抵押人,既在抵押標的物上設立擔保物權的方式設立。
而按揭權人對設定按揭權之樓宇享有的是一種債權而非物權,無法同一般的抵押權那樣通過限制所有權的方式設立,必須以轉讓房地產期權給按揭權人既銀行作為條件,獲得銀行的貸款。
4、標的物風險責任承擔不同
按揭關系中抵押物風險由抵押權人或抵押人承擔。而樓宇按揭中,標的樓宇的風險即不由按揭人承擔,也不由按揭權人承擔,而是由按揭雙方以外的房地產開發商承擔。如在工程驗收、竣工前樓宇遭到毀壞,開發商應將所得交按揭權人處理,按揭人與按揭權人對按揭樓宇的滅失、毀損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