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

導讀:
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1當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國民法典的項基本原則。但是在解除婚姻關系的問題上不少人對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認識的。這是在當事人方要求離婚另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方當事人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定條件。由此可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是當事人在不能就離婚問題取得致意見的情況下法院判斷是否應當依法解除當事人婚姻關系的法定標準。那么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1當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國民法典的項基本原則。但是在解除婚姻關系的問題上不少人對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認識的。這是在當事人方要求離婚另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方當事人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定條件。由此可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是當事人在不能就離婚問題取得致意見的情況下法院判斷是否應當依法解除當事人婚姻關系的法定標準。關于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關系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自愿
婚姻自由是我國民法典的項基本原則。依據該法律原則婚姻關系是依據當事人自愿建立的。但是在解除婚姻關系的問題上不少人對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認識的。從法律的角度看待當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婚姻關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就是說當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夫妻關系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自愿即可以無需任何其他理由而解除婚姻關系的。
2夫妻感情破裂且調解和好無效
夫妻感情破裂且經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人民法院應準許當事人離婚。這是在當事人方要求離婚另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方當事人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定條件。因此在當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關系問題取得致意見的情況下國家和法律對公民婚姻關系的存亡進行干預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為主要標準來決定干預結果的。由此可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是當事人在不能就離婚問題取得致意見的情況下法院判斷是否應當依法解除當事人婚姻關系的法定標準。
3其他條件
其他些原因也可能導致當事人婚姻關系解除。如婚姻無效婚姻可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