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房產所有權離婚怎么分

導讀:
取得房產所有權離婚怎么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那么取得房產所有權離婚怎么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取得房產所有權離婚怎么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關于取得房產所有權離婚怎么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取得房產所有權離婚怎么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