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般原則

導讀:
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般原則民事訴訟法第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那么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般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般原則民事訴訟法第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關于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般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般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