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未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是否有效未簽訂合同僅有承諾書的情況下,只要承諾書意思明確,便具擔保合同效力。但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不懂法律的該項規定或者當事人是熟人礙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為他人作擔保時未專門訂立書面擔保合同,有的僅僅是出具了比較粗糙的書面擔保文字載體,甚至直接在借據上寫上擔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鮮見,但是如果債務人未能按時還款,則往往因此而引發爭議。書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書面合同可以體現為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那么未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是否有效未簽訂合同僅有承諾書的情況下,只要承諾書意思明確,便具擔保合同效力。但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不懂法律的該項規定或者當事人是熟人礙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為他人作擔保時未專門訂立書面擔保合同,有的僅僅是出具了比較粗糙的書面擔保文字載體,甚至直接在借據上寫上擔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鮮見,但是如果債務人未能按時還款,則往往因此而引發爭議。書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書面合同可以體現為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關于未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訂立書面保證合同是否有效
未簽訂合同僅有承諾書的情況下,只要承諾書意思明確,便具擔保合同效力。
擔保責任是產生于擔保人對債權人的承諾,即擔保人允諾在債務未得到清償時,擔保人依其允諾承擔代為履行債務或相關民事賠償責任的責任。
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沒有約定保證方式的,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但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不懂法律的該項規定或者當事人是熟人礙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為他人作擔保時未專門訂立書面擔保合同,有的僅僅是出具了比較粗糙的書面擔保文字載體,甚至直接在借據上寫上擔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鮮見,但是如果債務人未能按時還款,則往往因此而引發爭議。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書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書面合同可以體現為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擔保合同的內容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保證的方式;
4、保證擔保的范圍;
5、保證的期間;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