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是否要簽訂書面合同

導讀:
擔保合同的內容: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范圍;5、保證的期間;6、抵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7、質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質物移交的時間性;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那么擔保是否要簽訂書面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的內容: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范圍;5、保證的期間;6、抵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7、質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質物移交的時間性;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關于擔保是否要簽訂書面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是否要簽訂書面合同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擔保合同的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保證的方式;
4、保證擔保的范圍;
5、保證的期間;
6、抵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7、質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質物移交的時間性;
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擔保合同擔保期限是多久
我國《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擔保期限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間,即擔保人在債務期滿后的兩年內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也引起擔保債務訴訟時效產生并中斷,擔保責任期間將延長兩年如同訴訟時效一樣。
而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則不因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而中斷,即連帶擔保期間產生訴訟時效且中斷,必須由債權人向擔保人直接追索,否則,擔保責任期間屆滿,擔保人責任免除,不再會產生訴訟時效,也就不會獲得二年的時效保護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