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被名譽侵權,名譽侵權管轄是怎樣確定的

導讀:
肯*基被名譽侵權,名譽侵權管轄是怎樣確定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結果地包括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由于不堪網絡謠言的困擾,肯*基一紙訴狀將三家公司的10個涉嫌造謠的微信公眾號告上法庭,并要求共計350萬元賠償。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在主流門戶網站新聞版塊首頁的顯著位置賠禮道歉,并酌情確定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60萬元。對此,原告則不予認可。那么肯德基被名譽侵權,名譽侵權管轄是怎樣確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肯*基被名譽侵權,名譽侵權管轄是怎樣確定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結果地包括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由于不堪網絡謠言的困擾,肯*基一紙訴狀將三家公司的10個涉嫌造謠的微信公眾號告上法庭,并要求共計350萬元賠償。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在主流門戶網站新聞版塊首頁的顯著位置賠禮道歉,并酌情確定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60萬元。對此,原告則不予認可。關于肯德基被名譽侵權,名譽侵權管轄是怎樣確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肯*基被名譽侵權,名譽侵權管轄是怎樣確定的
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一般指報刊的印發地和傳閱地。侵權行為結果地包括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
案件:
肯*基使用6個翅膀8條腿的“怪雞”?“烤熟的雞肉有活蛆”?前段時間在微信朋友圈廣為流傳的說法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這也讓肯*基不勝其擾,最終選擇將十個微信公眾號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名譽侵權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這十個微信公眾號所隸屬的三家公司不僅面臨著60萬元的賠償,還需要在騰-訊、新-浪、搜狐等門戶網站的新聞版塊進行賠禮道歉。
“我朋友的父親是某銀行的一個高層領導,他有幸參觀了肯*基的養雞場,發現每只雞有6個翅膀8條腿,身上全被插滿管子……”在這篇文章當中,采用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相結合的敘事方式,伴隨著設問、反復、對比的修辭手法,并配上網圖,通過“他人對肯*基廠真實的探訪,客觀地披露肯*基廠的內幕”,以及作者自身的“思考”、“評價”,最后加上夸張的標題——《昨晚剛發生的,現在事情嚴重了才播出來,趕緊通知家人吧!!》,指出肯*基所供應的雞肉食品不僅為激素雞,而且為沒有毛和多個翅膀、多個腿的“怪雞”。
由于不堪網絡謠言的困擾,肯*基一紙訴狀將三家公司的10個涉嫌造謠的微信公眾號告上法庭,并要求共計350萬元賠償。肯*基認為,6個翅膀8條腿的“怪雞”,“烤熟的雞肉有活蛆”,這些聳人聽聞的字眼,極大地刺激了公眾的神經,破壞了肯*基的品牌形象。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三被告在并不確定文章所寫事實是否真實的情況下,對涉案文章中多處存在憑空捏造的事實,以及詆毀、誹謗肯*基商業信譽、產品聲譽的言辭,采取置之不理態度,存在明顯的過錯,已經構成侵權,直接造成原告社會評價降低和嚴重的人格損害,進而導致財產利益的損失。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在主流門戶網站新聞版塊首頁的顯著位置賠禮道歉,并酌情確定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60萬元。
律師說法:
轉發侵權內容不能免責
肯*基作為知名法人,其名譽權受法律保護的范圍較普通人而言會有所限制,特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法人應該尊重公眾對其產品質量或者服務的批評性意見。這種批評或者評論必須是公正的,即引用的事實必須為公開傳播的事實,而不能是憑空捏造的虛假的事實,評論的內容不能有侮辱、誹謗等有損他人人格的言辭,評論的目的是公益性的,而不能有主觀的目的。
在這三起案件當中,十個微信公眾號轉發涉案文章并非是出于公共利益關注食品安全,而是為了吸引更多社會公眾的興趣,對發布的文章進行閱讀,以便在閱讀后對注冊公眾號進行訂閱、添加、關注,從而達到擴大微信公眾號及公司知名度的目的。而縱觀全文,以訛傳訛、移花接木、虛構事實的方式對肯*基品牌進行惡意評論的行為早已超出公正評論的范疇,相關評論也早已超出公正評論的范圍,且并非善意,對肯*基的品牌及產品構成嚴重侵權。
“轉發”是否承擔同等侵權責任
三被告也不約而同地在答辯中提出涉案文章為“轉發”而非原創。首先,涉案文章之前已經頻繁出現在網絡上并通過網站、論壇、貼吧、博客、微信公眾號等傳播媒介廣泛傳播,其轉發涉案文章純屬提醒及娛樂公眾的目的且未對文章進行修改;其次,關于文章內容是否真實,對肯*基的“怪雞”的傳言真假自身無法辨析,并不存在惡意侵權的故意;最后,當得知文章內容虛假后,也及時進行了刪除,并沒有造成嚴重影響。
對此,原告則不予認可。三名被告作為文章的發布者并非文章的原創作者,其未對相關內容進行核實,也并未親眼見到圖片所展示的內容。三被告在微信公眾號中轉發涉案文章,未盡注意義務,虛構了事實,并使用了侮辱性的詞語,已構成名譽權侵權。
涉案文章僅為網絡傳文,三被告對文章中明顯存在誹謗、侮辱性的言辭視而不見,并多次轉發的行為存在明顯過錯。此外,所轉發的文章中也未披露其為轉發,被告在選擇、發布、轉發時是存在希望涉案文章能夠被社會公眾廣泛傳閱、認同的故意,并造成了數十萬人閱讀的嚴重后果。
名譽侵權確定管轄:
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一般指報刊的印發地和傳閱地。侵權行為結果地包括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這樣規定無論被告抑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轄權,只由原告選擇了。
名譽侵權原則
名譽權糾紛法院應否受理:
(一)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來信或者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法院應否受理;
(二)機關、社團、學術機構、企事業單位分發本單位、本系統或者其他一定范圍內的一般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內容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法院應否受理;若所載內容引起名譽糾紛的,法院應受理,并按上述規定認定是否名譽侵權。
(三)新聞機構轉載作品,當事人以轉載者侵害其名譽權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并按上述規定認定是否名譽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