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訴訟離婚的管轄是怎樣確定的

導讀:
一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比照涉外案件處理。以上是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及管轄的介紹。總的來說涉外訴訟離婚案件的主體一方是中國公司另一方是外國公民的適用我國的法律對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涉外訴訟離婚的管轄是怎樣確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比照涉外案件處理。以上是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及管轄的介紹。總的來說涉外訴訟離婚案件的主體一方是中國公司另一方是外國公民的適用我國的法律對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涉外訴訟離婚的管轄是怎樣確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按此規定在涉外離婚的法律適用上我國適用法院地法原則。無論離婚的程序及離婚的實體條件均以法院地法律為準據法。具體來說凡是由我國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國公民為一方外國人為另一方的離婚案件適用我國的法律即在程序法上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實體法上適用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在實體上是否達到離婚的條件以及財產分割債務清償子女的撫養及撫養費的負擔等問題上也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處理。
另外住所與婚姻訴訟法第5款又規定在因同一婚姻而發生的離婚別居或無效婚姻案件結案之前原告補充訴訟請求或提出不同的解決辦法或者被告提出反訴英國法院對此有管轄權只要英國法院對原來的訴訟有管轄權且訴訟尚未結束而不管該條對管轄權的規定如何。
二涉外訴訟離婚的管轄
1管轄的一般原則有關涉外離婚案件應該以“原告就被告”作為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管轄的特殊原則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5)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比照涉外案件處理。
以上是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及管轄的介紹。總的來說涉外訴訟離婚案件的主體一方是中國公司另一方是外國公民的適用我國的法律對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