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單位繳納保證金怎么分錄

導讀:
給別人單位繳納保證金怎么分錄支付保證金:借:其他應收款XXX貸:銀行存款XXX收回保證金:借:銀行存款XXX貸:其他應收款XXX在支付或者質押保證金時,一定要注意與對方在合同中要說明質保的范圍、標準和退還的時間,時間到了要及時收回。即由與納稅人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在向納稅人收取款項時依法收取稅款。那么給別人單位繳納保證金怎么分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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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單位繳納保證金怎么分錄
支付保證金:
借:其他應收款XXX
貸:銀行存款XXX
收回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XXX
貸:其他應收款XXX
在支付或者質押保證金時,一定要注意與對方在合同中要說明質保的范圍、標準和退還的時間,時間到了要及時收回。
1、賬戶性質:資產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收款項。
3、賬戶結構:借方記增加,登記實際收到的其他應收款;貸方記減少,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4、明細賬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收到別公司的現金幫忙繳納招投標保證金的會計分錄是:
1、代收現金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招投標保證金
2、代繳招投標保證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交易中心
貸:現金
3、沖賬:
借:其他應付款-招投標保證金
貸:其他應收款-交易中心
4、代收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收繳稅款的法定義務人,負責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收代繳。即由與納稅人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在向納稅人收取款項時依法收取稅款。這種方式一般是指稅收網絡覆蓋不到或者很難控管的領域,如消費稅中的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收加工產品的稅款。但受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個體經營者不承擔代收代繳消費稅的義務。目前我國的車輛購置稅就是由稅務機關委托交通管理部門代收代繳的。這種方式同樣適用于對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稅源實行稅源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