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之債的概念是什么

導讀:
特定之債的概念是什么特定之債是指以特定物為標的的債。特定之債的標的是特定物,在債成立時就須業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而種類之債只需在種類物中確定一定量即可。種類之債一經特定即變為特定之債。物的特定,有時在債的關系成立時即已確定,有時是在債成立時雖不確定,但在履行時,經當事人具體確定標的物,此時債也變更為特定之債。反之,則債務人的債務即轉變為損害賠償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轉移所有權為內容的特定之債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和標的物風險的負擔。那么特定之債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特定之債的概念是什么特定之債是指以特定物為標的的債。特定之債的標的是特定物,在債成立時就須業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而種類之債只需在種類物中確定一定量即可。種類之債一經特定即變為特定之債。物的特定,有時在債的關系成立時即已確定,有時是在債成立時雖不確定,但在履行時,經當事人具體確定標的物,此時債也變更為特定之債。反之,則債務人的債務即轉變為損害賠償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轉移所有權為內容的特定之債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和標的物風險的負擔。關于特定之債的概念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特定之債的概念是什么
特定之債是指以特定物為標的的債。廣義的特定之債,還包括“行為特定”及“作為債的標的”的“權利特定”的債,亦即所謂以“特定給付”為標的的債。特定之債的標的是特定物,在債成立時就須業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而種類之債只需在種類物中確定一定量即可。種類之債一經特定即變為特定之債。
特定物可以是依物的性質而特定,如某名人的某幅字畫,也可以是依當事人的意思具體指定的物,如該所房屋、此輛自行車等,不能用其他的物來代替。物的特定,有時在債的關系成立時即已確定,有時是在債成立時雖不確定,但在履行時,經當事人具體確定標的物,此時債也變更為特定之債。
以特定給付為標的(特定物或特定勞務)的債。如某一名演員登場表演為給付標的的債。特定之債特征是:給付標的在債成立時就已經存在或確定,具有不可替代性,債務人只能交付約定的特定標的物或履行特定勞務;需要返還標的物的特定之債(如房屋租賃)則只能返還原物;在特定之債中若標的物滅失,即發生債的履行不能。若其滅失由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發生,債務人有免除責任。反之,則債務人的債務即轉變為損害賠償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轉移所有權為內容的特定之債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和標的物風險的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