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執行擔保與民事擔保方法是什么

導讀:
區分執行擔保與民事擔保方法是什么1.執行擔保主體不同。民事訴訟法和強制執行法。法院不與擔保人簽訂任何擔保合同;債權人和債務人或擔保人簽訂合同。需經過執行法院審查確認,并以法院認可為合同成立標志;不需要。質權交付,抵押權登記;動產移交執行法院,不動產由法院向有關部門發出協助通知,不需要登記。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直接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民事保證合同未經審判,法院不得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那么區分執行擔保與民事擔保方法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區分執行擔保與民事擔保方法是什么1.執行擔保主體不同。民事訴訟法和強制執行法。法院不與擔保人簽訂任何擔保合同;債權人和債務人或擔保人簽訂合同。需經過執行法院審查確認,并以法院認可為合同成立標志;不需要。質權交付,抵押權登記;動產移交執行法院,不動產由法院向有關部門發出協助通知,不需要登記。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直接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民事保證合同未經審判,法院不得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關于區分執行擔保與民事擔保方法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區分執行擔保與民事擔保方法是什么
1.執行擔保主體不同。前者向執行法院提供擔保;后者向合同相對人。
2.適用法律不同。民事訴訟法和強制執行法。
3.是否簽訂合同不同。法院不與擔保人簽訂任何擔保合同;債權人和債務人或擔保人簽訂合同。
4.是否由法院審查不同。需經過執行法院審查確認,并以法院認可為合同成立標志;不需要。
5.設立擔保的程序不同。質權交付,抵押權登記;動產移交執行法院,不動產由法院向有關部門發出協助通知,不需要登記。
6.擔保人承擔責任的程序不同。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直接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民事保證合同未經審判,法院不得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