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掛靠人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哪些法律風險

導讀:
建筑業掛靠人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哪些法律風險可能會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掛靠人以被掛靠人的分支機構的名義提供擔保,可以理解為保證人為掛靠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只是提示性條款。那么建筑業掛靠人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哪些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筑業掛靠人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哪些法律風險可能會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掛靠人以被掛靠人的分支機構的名義提供擔保,可以理解為保證人為掛靠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只是提示性條款。關于建筑業掛靠人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哪些法律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筑業掛靠人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哪些法律風險
可能會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
(1)保證合同有效,掛靠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理由是保證合同已超出了掛靠人利用被掛靠人的資力承攬工程合同承包的掛靠意思范疇,故此掛靠人應對自己行為負責。
(2)保證合同有效,掛靠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與前述工程掛靠所不同的是,工程掛靠行為中掛靠人是合同履行者,而相對于保證合同而言,并不存在誰是合同實際履行者的問題,正是因為在債務不能清償時無實際的履行才引發訴訟。
(3)保證合同無效,由分支機構所屬的法人(即被掛靠人)承擔過錯責任。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掛靠人以被掛靠人的分支機構的名義提供擔保,可以理解為保證人為掛靠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只是提示性條款。在保證合同有效的基礎上,掛靠人在有清償能力時自己負責清償,掛靠人無能力清償時由被掛靠人代為清償掛靠人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