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

導讀:
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主要有以下九點:1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6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如何確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于擔保責任主要是基于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那么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主要有以下九點:1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6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如何確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于擔保責任主要是基于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關于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法》第12條規定了共同保證中的按份保證,所以盡量承擔份額較小的擔保責任。另外,根據《物權法》第176條的規定,如果保證與擔保物權并存時,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債權人應優先選擇其他擔保方式實現債權,仍不能全部受償時,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擔擔保責任。
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
主要有以下九點:
1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
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稉7ā返?7條賦予一般保證人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通俗的講,債權人只有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追償,在債務人的財產被執行后保證人才對不足部分承擔責任,這樣,擔保財產損失的風險就相對小些。
2最個擔保時,最好明確保證份額或當后順位擔保人
《擔保法》第12條規定了共同保證中的按份保證,所以盡量承擔份額較小的擔保責任。另外,根據《物權法》第176條的規定,如果保證與擔保物權并存時,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債權人應優先選擇其他擔保方式實現債權,仍不能全部受償時,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擔擔保責任。
3承擔擔保責任后,如何彌補自己損失?
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4債務人與債權人惡意侵吞擔保物,擔保人權益如何保護?
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并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5擔保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嗎?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6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如何確定?
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7擔保期限及保證期間屆滿會產生什么法律效力?
保證期限屬于擔保法中非常復雜的一項法律制度,按照現行擔保法的規定,擔保期限按照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為6個月,約定不明的擔保期限為2年,擔保期限屆滿后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8擔保人不知情下,擔保債權債務發生轉移,擔保人是否仍負有保證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有約定,依照約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于擔保責任主要是基于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9擔保人需重點關注的問題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審查債務人的償債能力;
3、注意擔保的金額、擔保范圍,以及擔保方式;
4、主要擔保期限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