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是什么

導讀:
賦予一般保證人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六、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如何確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那么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賦予一般保證人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六、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如何確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關于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擔保人必知的法律風險是什么
法律風險: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風險;
2、審查債務人的償債能力風險;
3、注意擔保的金額、擔保范圍,以及擔保方式風險;
4、主要擔保期限問題;
5、在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讓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風險。
一、盡量只提供一般保證
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賦予一般保證人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通俗的講,債權人只有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追償,在債務人的財產被執行后保證人才對不足部分承擔責任,這樣,擔保財產損失的風險就相對小些。
二、最個擔保時,最好明確保證份額或當后順位擔保人
共同保證中的按份保證,所以盡量承擔份額較小的擔保責任。另外,根據《物權法》第176條的規定,如果保證與擔保物權并存時,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債權人應優先選擇其他擔保方式實現債權,仍不能全部受償時,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承擔擔保責任后,如何彌補自己損失
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四、債務人與債權人惡意侵吞擔保物,擔保人權益如何保護
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并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五、擔保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嗎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六、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如何確定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