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有哪些一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和基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債權人的債權已經有效成立,且不具有無效或可撤銷的因素。就是說,債權到期后明確表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2.無償轉讓財產,如將財產贈與他人;3.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如將價值30萬的汽車故意以8萬價格賣掉。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1.如果債務人的行為并沒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屬于法律上當然無效的行為,或該行為已經被宣告無效等都不必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那么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有哪些一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和基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債權人的債權已經有效成立,且不具有無效或可撤銷的因素。就是說,債權到期后明確表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2.無償轉讓財產,如將財產贈與他人;3.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如將價值30萬的汽車故意以8萬價格賣掉。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1.如果債務人的行為并沒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屬于法律上當然無效的行為,或該行為已經被宣告無效等都不必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關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
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和基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債權人的債權已經有效成立,且不具有無效或可撤銷的因素。另一方面,債權必須在債務人的處分行為發生之前就已經有效存在。
二債務人實施了一定處分財產的行為
債務人處分財產行為是撤銷權產生的主要條件,沒有此條件也就沒有行使撤銷權的必要。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定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三類:
1.放棄到期債權。就是說,債權到期后明確表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
2.無償轉讓財產,如將財產贈與他人;
3.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如將價值30萬的汽車故意以8萬價格賣掉。
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1.如果債務人的行為并沒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屬于法律上當然無效的行為,或該行為已經被宣告無效等都不必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
2.財產已經或將要發生轉移,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