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履行抗辯權司法實踐

導讀:
留置權是指合同關系中的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對方的動產,當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留置該財產并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的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一方違約包括部分履行及瑕疵履行等情況;但問題是,在雙方違約即《合同法》第120條規定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違反了自己的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當事人一方不得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那么同時履行抗辯權司法實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留置權是指合同關系中的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對方的動產,當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留置該財產并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的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一方違約包括部分履行及瑕疵履行等情況;但問題是,在雙方違約即《合同法》第120條規定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違反了自己的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當事人一方不得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關于同時履行抗辯權司法實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留置權是指合同關系中的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對方的動產,當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留置該財產并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的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2、一方違約與雙方違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