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的種類具體有哪些

導讀:
債務承擔的種類具體有哪些一、免責的債務承擔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fā)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fā)生效力。那么債務承擔的種類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承擔的種類具體有哪些一、免責的債務承擔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fā)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fā)生效力。關于債務承擔的種類具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承擔的種類具體有哪些
一、免責的債務承擔
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不再對所移轉的債務承擔責任(免責);第三人則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以外,也隨主債務移轉給新債務人承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
二、并存的債務承擔
并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債的關系,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
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fā)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fā)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