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的種類是什么

導讀:
債務承擔的種類是什么一、免責的債務承擔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生效力。第五百八十一條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那么債務承擔的種類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承擔的種類是什么一、免責的債務承擔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生效力。第五百八十一條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關于債務承擔的種類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承擔的種類是什么
一、免責的債務承擔
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不再對所移轉的債務承擔責任(免責)第三人則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以外也隨主債務移轉給新債務人承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
二、并存的債務承擔
并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債的關系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
在并存的債務承擔中由于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