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行使會產生什么效果,代位權行使時應注意什么

導讀:
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根據《合同法解釋》規定,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才能視為合法債權,才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代位權行使的條件代位權的行使條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那么代位權行使會產生什么效果,代位權行使時應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根據《合同法解釋》規定,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才能視為合法債權,才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代位權行使的條件代位權的行使條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關于代位權行使會產生什么效果,代位權行使時應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根據《合同法解釋》規定,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從此規定來看,債權人的債權就代位權行使的結果有優先受償權利。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代位權行使時應注意什么
1.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能否產生代位權
《合同法》第73條規定的代位權為債權人的權利,《合同法解釋(一)》于第11條進一步規定了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此條件在實踐中如何把握,存在爭議。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才能視為合法債權,才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其他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不能視為合法債權。另一種意見認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實質要件,應該在代位權訴訟中進行審查和確認,在當事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只要能提供證明債權存在的一般證據,如合同、欠條等,法院就應該受理。
2.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尚未到期,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時效即將屆滿,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3.有抵押、質押擔保的債權,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代位權制度的目的是保全債權,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由于代位權制度突破了債的相對性原則,使債權人可以代債務人向第三人主張權利,因此,法律對其行使規定了嚴格的條件,以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民事主體對其財產的支配權。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