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混同是如何的

導讀:
合同法中的混同是如何的混同,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致使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合同混同是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方式之一。這是狹義的混同,是專指合同法上的情況。這種方式使合同消滅并非邏輯的結果,而是由于在法律上已經沒有必要存續,所以法律規定因混同而消滅合同,效果更符合實踐?!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是一種事件,即因某些客觀事實發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同歸一人,不必由當事人為意思表示。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那么合同法中的混同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中的混同是如何的混同,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致使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合同混同是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方式之一。這是狹義的混同,是專指合同法上的情況。這種方式使合同消滅并非邏輯的結果,而是由于在法律上已經沒有必要存續,所以法律規定因混同而消滅合同,效果更符合實踐?!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焱且环N事件,即因某些客觀事實發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同歸一人,不必由當事人為意思表示。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關于合同法中的混同是如何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中的混同是如何的
混同,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致使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廣義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兩種法律關系同歸于一人而使其權利義務歸于消滅的現象。包括:
1.所有權與他物權同歸于一人;
2.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人;
3.主債務與保證債務同歸于一人。
狹義的混同,也即合同法上的混同,僅指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人的情況。
合同混同是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項下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合二為一,這是基于合同目的消滅二是權利義務終止。其他的方式還有清償,抵消,提存,免除,履行,履行不能等方式。這是狹義的混同,是專指合同法上的情況。
這種方式使合同消滅并非邏輯的結果,而是由于在法律上已經沒有必要存續,所以法律規定因混同而消滅合同,效果更符合實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條是關于債權債務混同的規定。
混同是一種事件,即因某些客觀事實發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同歸一人,不必由當事人為意思表示。
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業合并,合并前的兩個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因同歸于合并后的企業而消滅。
(2)債權人繼承債務人,比如父親向兒子借錢后死亡,兒子繼承父親的債權和債務。
(3)債務人繼承債權人,比如兒子向父親借錢后,父親死亡,兒子繼承了父親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