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訴訟應如何舉證,債權人代位權有什么特點

導讀:
這里應該注意的一點就是債權人的債權具有不能實現的危險的時候,才能行使代位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實際是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權利。那么債權人代位權訴訟應如何舉證,債權人代位權有什么特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里應該注意的一點就是債權人的債權具有不能實現的危險的時候,才能行使代位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實際是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權利。關于債權人代位權訴訟應如何舉證,債權人代位權有什么特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代位權訴訟如何舉證
1、債權人的舉證責任
債權人對代位訴訟中存在的兩個合法債權債務關系須舉證證明,這是代位訴訟的前提和基礎,其中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次債務人尤其必須履行誠實協助的義務,不得故意偽造、隱匿證據,妨礙債權人舉證;
債權人應對其提起代位訴訟,實現其債權的保全的必要性舉證證明,特別是按合同法解釋規定,要明確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附條件,兩項合法債權期限已屆滿,而債務人對次債務人尚未提起訴訟等等。
2、債務人的舉證責任
債務人對債權人主張其行使債權的抗辯事由負舉證責任,對其與次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有關情況負誠實協助的證明責任。
3、第三人的舉證責任
第三人即次債務人對其抗辯債務人的一切抗辯事由,如不可抗力、訴訟時效等,可以同樣對抗債權人,負相應的舉證責任。
二、債權人代位權有什么特點
1、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也就是次債務人主張權利。
2、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必須要通過訴訟程序來行使,才能滿足債權人的債權實現。這里應該注意的一點就是債權人的債權具有不能實現的危險的時候,才能行使代位權。
3、債權人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應以自己的名義而不能以債務人的名義行使,并且不能隨意處分債務人的權利,否則應對由此給債務人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