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償與代位權有區別嗎

導讀:
代位求償與代位權有區別嗎代位權,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的權利。代位求償權,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債務人對次債務人必須享有合法確定的債權,且此種債權尚未被處分,如次債務人已將所欠的債務清償,則不存在代位權。那么代位求償與代位權有區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求償與代位權有區別嗎代位權,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的權利。代位求償權,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債務人對次債務人必須享有合法確定的債權,且此種債權尚未被處分,如次債務人已將所欠的債務清償,則不存在代位權。關于代位求償與代位權有區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求償與代位權有區別嗎
代位權,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的權利。代位求償權,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代位權適用于擔保法,而代位求償權適用于保險法。他們分別適用范圍不同的法律關系,不是同一權利。
【網友咨詢】
代位權和代位求償權是同一權利嗎?它們有什么區別嗎?
【律師解答】
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而于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害及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得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的權利。
代位求償權,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代位權適用于擔保法,而代位求償權適用于保險法。他們分別適用范圍不同的法律關系,不是同一權利。
相關知識:代位權的構成要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務必須合法且確定。債務人對次債務人必須享有合法確定的債權,且此種債權尚未被處分,如次債務人已將所欠的債務清償,則不存在代位權。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這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可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的內容的到期債權,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已陷于履行遲延,必須是債權人對債務人以及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權。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和債權人接受債務人履行的時間,未到期的債務一般不能主張代位權,不然將有害債務人的期限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