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

導讀:
合同法之所以要設立代位訴訟制度,是因為債務人怠于行使對次債務人債權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特賦予債權人特定的訴權。按照一般的訴權理論,行使訴權的人必須是爭議的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即案件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最后,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侵害債權人的利益,違背了誠信原則,基于誠信原則,應當給予債權人必要的救濟。那么淺析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之所以要設立代位訴訟制度,是因為債務人怠于行使對次債務人債權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特賦予債權人特定的訴權。按照一般的訴權理論,行使訴權的人必須是爭議的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即案件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最后,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侵害債權人的利益,違背了誠信原則,基于誠信原則,應當給予債權人必要的救濟。關于淺析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代位訴訟制度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