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能否申請撤回擔保

導讀: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其實,有些債務人是先找到擔保人,債權人要求繼續(xù)提供擔保后,才將其他財產(chǎn)作為拿來抵押,所以導致在債權人追償時,債務人要求按提供擔保的順序進行,即先找保證人還款,其實這違反法律規(guī)定,保證人同樣可以拒絕。那么擔保人能否申請撤回擔保。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其實,有些債務人是先找到擔保人,債權人要求繼續(xù)提供擔保后,才將其他財產(chǎn)作為拿來抵押,所以導致在債權人追償時,債務人要求按提供擔保的順序進行,即先找保證人還款,其實這違反法律規(guī)定,保證人同樣可以拒絕。關于擔保人能否申請撤回擔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擔保人能否申請撤回擔保
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后,如果擔保合同有可撤銷情形的,擔保人可以申請撤銷擔保合同,擔保合同被撤銷后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有物保也有人保,擔保人怎么承擔責任
實踐中根據(jù)物的擔保的不同可以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1、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
舉個實在的例子,債務人為借錢將車子抵押了的,那么在還款期限過后還沒還錢的,那么需要先將車子拍賣實現(xiàn)價值還款,接著再找保證人還款。
如果債權人直接找保證人追償?shù)模WC人可以拒絕,并要求其先實現(xiàn)債務人的抵押車還款。
2、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
在保證合同,發(fā)現(xiàn)物的擔保是其他人提供的話,那么債權人追償時,即可以先找保證人還款。
所以,在實際中很多保證合同會有物保又有人保,這個時候保證人即要注意這些抵押物是誰拿的。
其實,有些債務人是先找到擔保人,債權人要求繼續(xù)提供擔保后,才將其他財產(chǎn)作為拿來抵押,所以導致在債權人追償時,債務人要求按提供擔保的順序進行,即先找保證人還款,其實這違反法律規(guī)定,保證人同樣可以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