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讓反擔保人清償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那么債權人可以讓反擔保人清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關于債權人可以讓反擔保人清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可以讓反擔保人清償嗎
反擔保人如果是債務人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其清償債務,如果是第三人的,不能要求反擔保人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