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期限未約定擔保期限約定了時間是否有效

導讀:
債務期限未約定擔保期限約定了時間是否有效在擔保法領域,考察擔保是否合法主要考慮兩個方面因素,一是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一般有效;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必定無效。另外,擔保合同應當約定期間,以便債權人主張權利,亦便于糾紛發生時,仲裁、司法機關可以準確加以認定。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那么債務期限未約定擔保期限約定了時間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期限未約定擔保期限約定了時間是否有效在擔保法領域,考察擔保是否合法主要考慮兩個方面因素,一是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一般有效;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必定無效。另外,擔保合同應當約定期間,以便債權人主張權利,亦便于糾紛發生時,仲裁、司法機關可以準確加以認定。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關于債務期限未約定擔保期限約定了時間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期限未約定擔保期限約定了時間是否有效
在擔保法領域,考察擔保是否合法主要考慮兩個方面因素,一是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一般有效;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必定無效。二是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自身可能因擔保人資格等因素不合法而無效,例如《擔保法》中。當然也存在主合同無效,從合同本身即已無效的情形,例如企業之間的借貸違法,而擔保人為國家機關,主合同無效可導致從合同無效,而此時,從合同自身原因而導致無效。
另外,擔保合同應當約定期間,以便債權人主張權利,亦便于糾紛發生時,仲裁、司法機關可以準確加以認定。如果只是約定借款還清為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認定該約定不明確,并認定從借款到期日開始給予計算二年訴訟時效的期限,即債權人應當在主債務訴訟時效之內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此規定其實是于《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是相吻合的。
擔保相關知識
注意事項
不要人情擔保。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于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
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這種擔保違背自愿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采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范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不要賄賂擔保。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辦了一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李某找到某局領導:“我們廠急需10萬元資金,貸款機構方面的工作我已經做好了,就缺擔保人,事成后再給你1萬元。”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
不要無知擔保。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范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還說什么“反正自己貸款自己還,我只不過蓋個章辦個手續而已”,等到出了問題,才如夢方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