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員用廢公章出具欠條所欠貨款應支付嗎

導讀:
采購員用廢公章出具欠條所欠貨款應支付嗎要求該公司支付所欠貨款。我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這也就是關于“表見代理”的規定,即基于被代理人的過失或被代理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存在特殊關系,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享有代理權而與之為民事法律行為,代理行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一種特殊的無權代理。這種無權代理是有效的。采購員持公司授權委托書,意味著完全可以相信采購員有權自主決定購買品種、數量乃至出具欠條。那么采購員用廢公章出具欠條所欠貨款應支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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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員用廢公章出具欠條所欠貨款應支付嗎
要求該公司支付所欠貨款。
我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