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拖欠貨款沒有欠條只有微信(被拖欠貨款,請問沒有欠條怎么要賬?)

導讀: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根據法律規定,借據不是認定借貸關系發生與否的唯一證據,往往需要綜合出借人的經濟能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交易習慣、交付憑證、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進行判斷,朋友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沒有聊天記錄只有微信賬單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ldquo,出借人有支付憑證以及其他證據如原始的微信聊天記錄、往來短信、電話錄音等,也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借貸事實的發生,你可以僅用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如果朋友不承認欠錢,認為你是還款,或者是其他用途,比如貨款等,朋友要對此舉證,如果不能證明,那么就要還錢,如果朋友能證明這筆轉賬不是借款,那么你仍然需要繼續舉證才行,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要回嗎。
沒有欠條,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
沒有欠條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起訴。根據法律規定,借據不是認定借貸關系發生與否的唯一證據,往往需要綜合出借人的經濟能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交易習慣、交付憑證、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進行判斷。一方面,在只有借據、借款合同作為孤證的情況下,尤其是涉案款項金額較大,如果出借人不能證實已經交付了出借款項或者不能證明交付的款項屬于借款性質;出借人的訴訟請求很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在沒有書面借據、收據的情況下;出借人有支付憑證以及其他證據如原始的微信聊天記錄、往來短信、電話錄音等,也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借貸事實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朋友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沒有聊天記錄只有微信賬單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你可以僅用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如果朋友不承認欠錢,認為你是還款,或者是其他用途,比如貨款等,朋友要對此舉證,如果不能證明,那么就要還錢,如果朋友能證明這筆轉賬不是借款,那么你仍然需要繼續舉證才行。
只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但是要保證勝訴,必須盡可能的舉證充分,盡量搜集一些其他證據來印證這筆轉賬是借款。
對方欠貨款。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要回嗎?
對方欠貨款。只有微信聊天記錄,那是可以要回的。因為現在的法律規定,電子文件包括聊天記錄都是可以作為證據呈堂證供的。你可以告訴對方,準備起訴了。相信他應該明白這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