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冬季欠貨款49000元,男方沒有寫欠條,當時我倆處于結婚婚內狀態。于今年辦理離婚,債務歸男方,女方名下車輛歸女方。我想問:對方有資格扣留我的車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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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 監控期限:醉駕車輛的監控期限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通過本文的解析,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醉駕車輛監控的期限和法律責任,以提高對酒駕行為的警覺和對法律規定的遵守,本文將詳細解析醉駕車輛監控的期限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幫助讀者了解監控的時限和法律責任,4. 監控證據的保存:監控設備所記錄的醉駕車輛信息和圖像證據通常會被保存一段時間,以備后續的法律程序和調查使用,以下是一般情況下的法律規定:1. 處罰措施:一旦醉駕車輛被監控并確認違法,相關駕駛員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處罰等一系列法律制裁,3. 法律責任時效:醉駕車輛的監控證據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時效性。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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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最新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2020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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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糾紛扣留車輛怎么處罰欠錢扣車報警一般警察不予理會,因為這屬于民事糾紛,且個人是無權扣押他人車輛的,但基于雙方的欠款關系,一般不構成違法行為,可以上訴法院,法律分析: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私自扣留車輛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車輛被他人私自扣留的行為已涉嫌違法,屬于非法侵占,觸犯了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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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法律分析: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四種途徑,即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法律主觀: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一般四種解決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2、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四種途徑,即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解決1、法律主觀: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一般四種解決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3、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解決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四種途徑,即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買賣車輛合同糾紛該怎么處理1、法律分析: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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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輛繼承要重新搖號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汽車購買的招標并不是公民個人合法的財產,而是屬于購買汽車的一項權利,而這種權利是不能繼承的,中簽者死亡的,權利也隨之消失。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那么車輛繼承要重新搖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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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輛繼承之后還能搖號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繼承人繼承的汽車后,繼承人能不能繼續搖號要依據各地的政策而定。《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那么車輛繼承之后還能搖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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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法律主觀: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買賣車輛合同糾紛該怎么處理1、賣方違反賣車合同處理方法如下: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法律主觀: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一般四種解決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解決法律主觀: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一般四種解決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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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法律主觀:欠錢不還,不可以扣押欠款人的車,如果債權人私下扣押其車輛,則屬于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債權人要追回欠款,應當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仲裁,訴訟等,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債務人欠債不還的,債權人是沒有權力私自扣留債務人車輛的,如果私自扣留債務人車輛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債權人應該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扣留車輛,6、欠錢扣車報警一般警察不予理會,因為這屬于民事糾紛,且個人是無權扣押他人車輛的,但基于雙方的欠款關系,一般不構成違法行為,可以上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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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百五十七條 承攬人的通知義務一、交通事故傷殘四級賠償標準是多少?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交通事故致人身損害的主要賠償項目為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第三百三十七條 合同的解除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主要項目。級、家庭成員中被撫養人情況、個人收入情況、住院治療護理情況等因素提供證據予以確定賠償數額。當事人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那么交通事故傷殘四級賠償標準2020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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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6、汽車報廢的話國家會有補貼,并且不同的車輛補貼標準是不一樣的,汽車報廢的話國家會有補貼,并且不同的車輛補貼標準是不一樣的,2、車輛強制報廢沒有補貼,一般只有提前報廢車輛才能依據《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準》,由國家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對提前報廢車輛的車主進行相應補貼,以常州市為例,根據常州市老舊汽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標準,按車輛類型、登記年限不同,補貼標準也不同,最低補貼3000元,最高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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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變道影響正常行駛車輛怎么處罰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彎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使時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一般是處警告或者處20200元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那么變道影響正常行駛車輛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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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賠償標準:營運車輛停運費賠償標準是根據這輛車的停運損失來進行賠償的,也就是受害人被損的車輛,如果是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是旅客運輸的經營活動,在出現交通事故車輛維修期間造成的誤工損失,需要責任方來賠償,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在車輛修復期間,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主要依據為民法典中的關于交通事故的相關規定,3、法律分析:因交通事故導致營運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的,雙方應當根據事故責任比例賠償對方損失,營運車輛應當根據停運減少的收入請求賠償損失,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或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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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輛買賣合同協議書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車輛買賣合同協議書范文車輛買賣合同協議書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車輛買賣合同協議1 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下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乙方愿購買甲方所擁有的報廢車輛 ,車號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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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標明位置而移動事故現場的車輛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均有上述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如經調查,能客觀認定責任的,則仍需按規定認定責任。那么如何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2020。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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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_車輛被撞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一一、車輛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什么賠償1、車輛事故對方全責賠償具體有以下幾點:(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啟手塵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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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當委托人都放棄的時候沒想到元甲的執行還在持續跟進,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決,16年的執行,2017年的破產,2019年的重組,2020年的執行,2022年的回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的堅持不懈,當事人的苦苦等待,終于等來了法官通知領款的喜報!這一刻是值得紀念的!
物業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業催收團隊處理業主拖欠物業費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費業主,目前已幫助物業公司回款504.54萬,戶數繳費率63%,促進了小區業主以后物業費的如期繳納。元甲物業和解團隊,您值得信賴!
十余年婚姻由相愛走向分離,元甲律所婚姻團隊專業談判,促成雙方調解離婚,幫助當事人獲得孩子撫養權、每月4000元撫養費、北京東城區房產、北京朝陽區房產三分之二產權、河北商鋪產權、京牌車輛等財產。解決了當事人的離婚難題,爭取了最大權益,超出當事人的預期!
當事人在北京朝陽區步行時被車輛撞傷,傷者無責,評上一處九級傷殘、兩處十級傷殘,庭審中,經過元甲律師全力爭取,法院支付訴求,獲得賠償款31萬余元!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妻子在車上安裝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還是個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審主張其隱私權以及個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審法院認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妻子上訴對此予以否認。本院認為: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隱私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權利。而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因個人信息之“信息”范圍涵蓋的多樣性,其不可避免的與隱私權中的私密信息發生交叉重合。但盡管如此,也不可將隱私權中私密信息保護與個人信息保護同等看待。 ??個人信息側重保護自然人的信息決定自由,只有經過自然人同意以及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時,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自然人的個人信息。 ??而隱私權側重于保護信息的內容,即未經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攝、窺探、公開等方法獲取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或干擾他人的私生活安寧。 ??可見,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存在著細微的差別。在具體案件中,應該結合加害人的主觀目的、手段方法等綜合判定。 本案中,依據現有的證據顯示,妻子主張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蘭牌轎車(車牌號:京xx)排氣管后面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隨時知曉車輛位置。妻子與丈夫屬于夫妻關系,通常情況下,如果安裝定位器用于車輛安全保護,大可不必向相對方予以隱瞞。 由于妻子對其行為無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釋,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蹤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為人收集他人的行蹤信息不在于獲取相關數據,而是為了窺探該行蹤信息背后所隱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進入了隱私權的保護范圍。 從庭審中可以得知,妻子與丈夫的夫妻關系已出現裂痕,亦進行了婚姻訴訟。聯系到本案,在無其他合理解釋時,認定妻子通過安裝定位器獲取他人隱私的主觀目的這一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體是丈夫的隱私,而非個人信息,即以“跟蹤”的方法對丈夫私生活安寧和私密活動進行“窺探”,一審法院對此認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