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資欠條為據起訴可不經過仲裁嗎

導讀:
以工資欠條為據起訴可不經過仲裁嗎可以不經過仲裁,只要沒有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以工資欠條為據起訴可不經過仲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工資欠條為據起訴可不經過仲裁嗎可以不經過仲裁,只要沒有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以工資欠條為據起訴可不經過仲裁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工資欠條為據起訴可不經過仲裁嗎
可以不經過仲裁,只要沒有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9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3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