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可以轉讓給多方嗎

導讀:
債權可以轉讓給多方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債權轉讓后,三方同意,當然可以變更合同,重新簽訂協議了。但債權形成的前因行為的效力對債權轉讓合同不產生影響。法律對債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合同法》中關于債權轉讓規定于第91條:“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其中債權轉讓通知義務與《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的須經債務人同意相沖突。那么債權可以轉讓給多方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可以轉讓給多方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債權轉讓后,三方同意,當然可以變更合同,重新簽訂協議了。但債權形成的前因行為的效力對債權轉讓合同不產生影響。法律對債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合同法》中關于債權轉讓規定于第91條:“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其中債權轉讓通知義務與《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的須經債務人同意相沖突。關于債權可以轉讓給多方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可以轉讓給多方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債權轉讓后,三方同意,當然可以變更合同,重新簽訂協議了。
可以轉讓的債權包括哪些
可轉讓的債權應為有效存在的債權。如果轉讓的債權不存在或無效或已經消滅,多數觀點認為,轉讓合同因標的物不存在或者標的物不能而無效。但債權形成的前因行為的效力對債權轉讓合同不產生影響。如形成債權的買賣合同被認定為無效,使債權不復存在,該結果雖然直接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目的的實現,但依通說,只要債權于其轉讓時是確定的,其轉讓即應許可。
如果債權轉讓當時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將來某一時刻的到來,或某一條件的成就,有觀點認為這類債權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債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我們認為,這類合同應區分附條件或附期限而分別處理,因為期限必然到來,而條件不一定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可按有效合同處理;附條件的合同如將來條件不能成就,則轉讓的債權自始不存在,所以將附條件的合同作為效力待定的合同處理為妥。
法律對債權轉讓有哪些規定
《合同法》中關于債權轉讓規定于第91條:“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法》對此也只有寥寥數語。第79條至第83條、第87條對債權轉讓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如不能轉讓的情形、轉讓權利通知義務、從權利應一并轉讓、債務人享有抗辯權、抵銷權等內容作了粗略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