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

導讀:
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債權轉讓并不是必須要支付對價的,但是轉讓債權的時候,要通知債務人,如果沒有通知債務人,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是不發生效力的。大陸法沒有對價制度,而各國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債權轉讓要支付對價。實踐中,國際保理中的債權轉讓通常是有對價的。可見國際保理協議中的債權轉讓對轉讓人出口商與受讓人保理商來講都是“牟利”性質的。對于債權轉讓是不可以用于牟利的。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那么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債權轉讓并不是必須要支付對價的,但是轉讓債權的時候,要通知債務人,如果沒有通知債務人,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是不發生效力的。大陸法沒有對價制度,而各國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債權轉讓要支付對價。實踐中,國際保理中的債權轉讓通常是有對價的。可見國際保理協議中的債權轉讓對轉讓人出口商與受讓人保理商來講都是“牟利”性質的。對于債權轉讓是不可以用于牟利的。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關于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
債權轉讓并不是必須要支付對價的,但是轉讓債權的時候,要通知債務人,如果沒有通知債務人,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是不發生效力的。
大陸法沒有對價制度,而各國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債權轉讓要支付對價。實踐中,國際保理中的債權轉讓通常是有對價的。出口商不會無緣無故把應收賬款送給保理商,出口商訂立保理合同的目的是想獲得融資以及其他的服務。保理商在保理業務結束時,扣除預付貨款、傭金、貼息、銀行賬目及其他費用后,才將余額付給出口商。可見國際保理協議中的債權轉讓對轉讓人出口商與受讓人保理商來講都是“牟利”性質的。
對于債權轉讓是否需要對價,我國法律并無明文規定,而且我國也沒有對價的制度。對于債權轉讓是不可以用于牟利的。此處的“不能牟利”不能等同于不能支付對價。從實踐中看,借助債權的轉讓賺取利益,只要對債務人利益沒有影響,債務人不會因此而增加義務,牟的不是暴利,法律便不必干涉。不然的話就會制約債權的轉讓和保理業務的發展。
債權轉讓的前提是什么
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
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
2、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
3.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