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錢妻子要還嗎

導讀:
丈夫借錢妻子要還嗎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妻子需要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不過,在實踐中,由于夫妻非舉債一方,要證明存在以上二種例外情形的難度很大,從而造成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民法院判令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那么丈夫借錢妻子要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借錢妻子要還嗎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妻子需要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不過,在實踐中,由于夫妻非舉債一方,要證明存在以上二種例外情形的難度很大,從而造成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民法院判令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關于丈夫借錢妻子要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借錢妻子要還嗎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妻子需要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是,有二種情形例外,即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之間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
不過,在實踐中,由于夫妻非舉債一方,要證明存在以上二種例外情形的難度很大,從而造成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民法院判令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而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于案涉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