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借款合同還能主張利息嗎

導讀: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那么解除借款合同還能主張利息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關于解除借款合同還能主張利息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解除借款合同還能主張利息嗎
借款合同解除后,如果是一方違約而解除的,出借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主張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借款合同終止的情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指債務人按照約定的標的、質量、數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全面履行。
2、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
3、債務相互抵銷
債務相互抵銷,指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又互享債權,以自己的債權充抵對方的債權,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數額內消滅。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合同項下債務的制度。
5、債權人免除債務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債權人可以免除部分債務,也可以免除全部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指由于某種事實的發生,使一項合同中原本由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債權和由另一方當事人承擔的債務,統歸于一方當事人,使得該當事人既是合同的債權人,又是合同的債務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除了前述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外,法律規定了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的,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可以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