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撤銷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嗎

導讀: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那么民法典中撤銷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關于民法典中撤銷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撤銷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有期限嗎
民法典規定,撤銷抵扣借款合同有期限的,當事人發現抵押合同有可撤銷的情形時,可以在一年內向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5年不申請的,撤銷權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
1、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這種抵押合同無效;
2、對國有企業業已確認為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重要建筑物設立抵押而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抵押合同無效;
3、以下列財產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四荒土地)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隨同廠房同時抵押的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不在此限;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但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除外。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4、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宣告期間,對原沒有抵押的債務設定的抵押而簽訂的抵押合同無效;
5、債務人與個別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大部分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從而喪失履行其他債務能力的,該抵押合同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