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清償抵充順序的確定

導讀:
債的清償抵充問題是審判實踐中長期存在的一個疑難問題。我國《民法典》對債的抵銷制度作出了規定,但對清償抵充制度沒有明確規定.這使得當人民法院遇到一個債務人對一個債權人負數筆同種類債務時,在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下,如何決定清償順序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況。那么債的清償抵充順序的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的清償抵充問題是審判實踐中長期存在的一個疑難問題。我國《民法典》對債的抵銷制度作出了規定,但對清償抵充制度沒有明確規定.這使得當人民法院遇到一個債務人對一個債權人負數筆同種類債務時,在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下,如何決定清償順序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況。關于債的清償抵充順序的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的清償抵充順序的確定
債的清償抵充是指債務人對于同一債權人負擔數項同種類債務,或者負擔同一項債務而約定數次給付時,如果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全額債務,約定、決定該給付抵充某項債務的制度。
債的清償抵充順序,是指當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時債的清償抵充順序。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二)》
第20條關于債的清償抵充順序的解釋,當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時,《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確定的抵充順序是:第一,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抵充;第二,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第三,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
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第四,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兗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第五,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第六,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債的清償抵充問題是審判實踐中長期存在的一個疑難問題。我國《民法典》對債的抵銷制度作出了規定,但對清償抵充制度沒有明確規定.這使得當人民法院遇到一個債務人對一個債權人負數筆同種類債務時,在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下,如何決定清償順序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況。
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的相關規定
多個債務人的還債部分應當按照各自借債的份額進行分攤,但是對于債權人來說,債務人有多個的時候是否是分別索取債務呢?
答案是否定的,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條【按份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享有債權的,為按份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負擔債務的,為按份債務。
按份債權人或者按份債務人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個債務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要求其歸還所有債務。也可以向全部債務人索要不同份額的欠款,但是分別索取的債務總和不能超過借出的金額。
如果債權人只向一個債務人主張全部債權,該債務人不能以自己的債務份額為借口不履行還債義務。如果一個債務人償還了所有債務的,那么該債務人可以按照各自債務份額要求其他人償還應當償還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