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順序

導讀:
4、確定這樣一種先法定繼承后遺囑繼承的清償責任順序既是為了對債權人的利益加以保護也體現了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的原則表現出對被繼承人的意愿以及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遺囑取得遺產的權利的尊重。那么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順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4、確定這樣一種先法定繼承后遺囑繼承的清償責任順序既是為了對債權人的利益加以保護也體現了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的原則表現出對被繼承人的意愿以及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遺囑取得遺產的權利的尊重。關于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順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順序
1、在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果在同一繼承關系中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按照民法典相關規定首先應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
2、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3、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4、確定這樣一種先法定繼承后遺囑繼承的清償責任順序既是為了對債權人的利益加以保護也體現了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的原則表現出對被繼承人的意愿以及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遺囑取得遺產的權利的尊重。
二、我國繼承法關于被繼承人(債務人)債務的清償原則有三項
1、有限清償原則。
即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人)應繳稅款與所欠債務不負無限清償的責任而僅僅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負有限的清償責任。
2、保留特定繼承人遺產份額原則。
我國的繼承制度體現著養老育幼的精神不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中法律都要求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給予照顧并不得取消他們必要的遺產分額。與此相一致在清償稅款和債務方面也應保護他們的權益。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意見第61條強調“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遺產”。
3、清償債務優于執行遺贈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34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遺贈形式轉移財產從而損害國家和債權人的利益。
三、稅款與債務的清償方法
我國繼承法有關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方法是這樣的當繼承人只有一人時自應單獨承擔清償被繼承人欠繳稅款和所負債務的責任而在共同繼承中除遺囑有特別指定的以外原則上各繼承人應按其繼承份額比例分擔有關稅款和債務的清償責任。
在清償方法上可以在下列兩種中選擇其一
1、先行清算與清償然后分割遺產。在分割剩余遺產時把償還債務的份額一并計算在內從而作到各個繼承份額中權利與義務的均衡。
2、先行分割遺產然后由各繼承人分別清償按比例分擔的債務。但各繼承人應對債權人負連帶責任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