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所附義務必須履行嗎,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嗎

導讀:
也就是說,對于不履行遺囑義務的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并且愿意履行義務的,可接受遺產。而遺贈是財產所有人生前以遺囑的方式將其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行為,它不以受遺贈人為其盡扶養義務為條件。那么遺贈所附義務必須履行嗎,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也就是說,對于不履行遺囑義務的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并且愿意履行義務的,可接受遺產。而遺贈是財產所有人生前以遺囑的方式將其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行為,它不以受遺贈人為其盡扶養義務為條件。關于遺贈所附義務必須履行嗎,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贈所附義務必須履行嗎,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嗎
一、遺贈所附義務必須履行嗎
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愿履行義務,接受遺產。也就是說,對于不履行遺囑義務的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并且愿意履行義務的,可接受遺產。
其中的有關單位是指被繼承人的工作單位,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單位和國家有關機關、社會團體等:個人包括被繼承人的親屬、遺產執行人、遺產管理人、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履行義務的受益人,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應注意,按法律規定,除由人民法院經過法定的程序以外,任何組織、單位及個人無權隨意取消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接受遺產的權利。
二、受遺贈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嗎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遺產以被分割而未清償時,如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請嘗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三、遺贈撫養協議是什么
(一)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在遺贈方和扶養方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能成立。
凡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準則的遺贈扶養協議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必須遵守,切實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變更或解除。
如果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必須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遺囑是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法律效力。遺囑人不僅可以單方面訂立遺囑,而且還要以隨時變更遺囑的內容,或者撤銷原遺囑,另立新遺囑。
(二)遺贈扶養協議是有償的、相互附有條件的,它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而遺贈是財產所有人生前以遺囑的方式將其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行為,它不以受遺贈人為其盡扶養義務為條件。
(三)遺贈扶養協議不僅有遺贈財產的內容,而且還包括扶養的內容。而遺贈只是遺贈財產,沒有扶養的內容。
(四)遺贈扶養協議從協議成立之日起開始發生法律效力,而遺贈是從遺贈人死亡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五)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撫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后,如果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