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逃廢債現象要如何應對

導讀:
企業逃廢債現象要如何應對債權打包置換所謂債權打包置換,顧名思意,就是對一個地區多家企業的不良債權,不再單獨對準每一家企業進行處置,而是通過與當地政府協調、協商,把其轄區內多家企業所欠的債務,集中“捆綁”成一塊,即打包后,一次性置換到一個在當地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企業中去,從而使不良資產轉變為優良資產,避免債權長期不良無法處置而形成事實意義上的“無主觀逃廢債”。以物抵債、打折變現由于不良貸款的形成是企業逃廢債的誘因之一,對于不良貸款的清收工作除了采用正常手段以外,還要根據企業的真實客觀情況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那么企業逃廢債現象要如何應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逃廢債現象要如何應對債權打包置換所謂債權打包置換,顧名思意,就是對一個地區多家企業的不良債權,不再單獨對準每一家企業進行處置,而是通過與當地政府協調、協商,把其轄區內多家企業所欠的債務,集中“捆綁”成一塊,即打包后,一次性置換到一個在當地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企業中去,從而使不良資產轉變為優良資產,避免債權長期不良無法處置而形成事實意義上的“無主觀逃廢債”。以物抵債、打折變現由于不良貸款的形成是企業逃廢債的誘因之一,對于不良貸款的清收工作除了采用正常手段以外,還要根據企業的真實客觀情況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關于企業逃廢債現象要如何應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逃廢債現象要如何應對
債權打包置換
所謂債權打包置換,顧名思意,就是對一個地區多家企業的不良債權,不再單獨對準每一家企業進行處置,而是通過與當地政府協調、協商,把其轄區內多家企業所欠的債務,集中“捆綁”成一塊,即打包后,一次性置換到一個在當地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企業中去,從而使不良資產轉變為優良資產,避免債權長期不良無法處置而形成事實意義上的“無主觀逃廢債”。
只有盡快盤活存量資產,讓資產真正動起來,企業有限的資產才不至于被耗空,企業才有生路,才能達到既解決歷史遺留包袱的問題,推動區域經濟健康發展,又能實現按照國家要求快速處置不良資產、化解風險的目標。把大面積長期不良資產集中捆綁置換,變成可流通資產,然后再通過成功的資產管理和運作,讓資產在運作過程中實現應有利潤和投資回報,慢慢變成優良資產和增值資產,從而也最終體現了資產的時間價值。
目前我們已經對這一做法進行了有益的嘗試,而且頗有收效,全國其他地方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實踐證明這一做法在深入了解地方財政狀況和貸款企業情況的基礎上是值得推廣的,既支持了國有企業改革,又提高了公司資產質量。
以物抵債、打折變現
由于不良貸款的形成是企業逃廢債的誘因之一,對于不良貸款的清收工作除了采用正常手段以外,還要根據企業的真實客觀情況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雖然原則上應著力回收現金,但在特殊情況下,如企業確已資不抵債、面臨重大訴訟或即將破產時,經授權可靈活地采取以物抵債、打折變現的方式,雖然會帶來一定的損失,但從維護投資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為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這些做法也還是有效的。另外,在以物抵債之后,應及時采取措施盡快變現,將易流通的動產及土地等不動產及時處理收回現金,對不易變現的廠房、設備等可采取抵債后返租的方式分批回收資金。
用發展的思路解決問題
在新形勢下,國有投資公司必須改變和調整以往的經營理念,開拓思路,大膽探索,只要是有利于搞活企業和公司貸款的一切方式和方法,都可以試行,要用發展的眼光,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盡可能地盤活資產,加速資金周轉。




